中国驻爱沙尼亚使馆发言人就爱外交部诬称中国对立陶宛外交人员采取“胁迫行为”发表谈话
2021-12-17 00:00

据媒体报道,日前爱沙尼亚外交部宣称中国对立陶宛外交官采取的“胁迫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对此,我强调如下:

中立关系现状的是非曲直是十分清楚的。立陶宛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违反自身在中立建交公报中所作的政治承诺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公然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中方不得不将中立关系降为代办级,要求立方相应更改驻华外交机构称谓。这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一般国际法和相关国际实践,也符合外交对等原则。

在中立关系已经降为代办级的情况下,中方要求立陶宛驻华外交机构重新申办外交人员身份证件,这是中方做好驻华使团服务与管理的正常程序,符合相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并不影响立外交人员在华正常履职和生活。同时,中方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保障所有在华外交机构的安全及合法权利,保障包括立方在内的各国驻华外交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立方不仅不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反而散布虚假信息,推卸本身责任,十分荒谬。

爱沙尼亚外交部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诬称中国对立陶宛外交人员采取“胁迫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我们敦促爱方明辨是非,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要再为立方散播谣言和虚假信息帮腔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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