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的通知
2021-06-14 21:56

  为进一步便民惠民,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精神,中国驻爱沙尼亚使馆自2021年6月10日起办理的普通护照加注不再收取费用。

中国驻爱沙尼亚使馆

   2021年6月14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